财务处是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下设会计科和管理科两个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理顺财务关系,维护校园经济秩序;

2、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组织编制全校年度财务预算和资金筹措计划,对预算和计划执行中的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领导决策,对经济活动的过程进行跟踪、控制和评价;

3、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提供,科学开展财务分析和预测;开源节流,加强收入管理,控制费用支出,合理使用并科学运筹学院资金,降低金融资金运作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4、按时进行财务决算,及时将财务决算报告报送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及时上报学院领导,为学院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5、做好学校收费组织工作;

6、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收和管理,负责教育事业经费拨款、其他教育经费拨款以及其他各种专项经费拨款的申报,协助基本建设经费拨款的申报;

7、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办理日常会计业务,真实反映经济活动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负责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确保收支平衡;

9、负责学校资金的日常结算和管理,有效地集中全校资金,统一运作,减少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10、负责学校发票、收据和有价证券的管理,监督、检查校内行政事业及其他各项收费,实行校内收费许可证制度;

11、负责工资、岗位津贴、助学金(奖贷基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并负责个人所得税等有关款项的代扣、代缴业务。

12、负责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国家社会福利款项的上缴和划转工作,配合校内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13、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收付工作。对所支付费用做到签章齐全(经手、验收、主管人员签字),并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收付应坚决抵制。

14、收付现金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严禁坐收坐支、私设账户、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能及时办理的决不拖延。在办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应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并改正;

15、负责学校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学校教育收费物价和票证的管理工作,按时做好物价申报和年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6、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的核算与管理,定期核对账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盘查、核对,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鉴定工作;

17、负责学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职称评聘、业务考核、会计人员资格审查等工作,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及软件的开发与维护,负责协调其他财务会计事项;

18、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19、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