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处理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
※ 温馨提示:建议错峰办理,避免临近截止日期系统拥堵影响操作。
二、办理方式
请全体教职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汇算清缴。若需协助,可联系财务处或辖区税务机关。
三、操作步骤
1.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实名认证;
2.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
3.核对系统预填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补充完善数据;
4.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需补税或退税的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
四、注意事项
1.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请核实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完整,确保享受税收优惠;
2.逾期责任:未按期办理可能影响个人纳税信用,并需承担滞纳金;
3.警惕诈骗:税务部门不会通过非官方渠道索要银行账户或验证码,请提高警惕。
五、咨询方式
1. 财务处咨询电话:0512-68836130;
2. 税务服务热线:12366。
请全体教职工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汇算清缴,确保个人合法权益。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财务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