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现已开始。为保障学校每一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敬请关注并配合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自2021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实行个人申报事项验证审核、信用记录等制度,请各单位教职员工尽快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如实、准确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申报,并在专属时段内办理。具体时间至2022年6月30日止。
咨询电话:税务局 12366;学校财务处 0512-68836130
财务处
2022年4月26日